中新社北京9月20日電 (記者 董子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自組建以來,把簡政放權作為“先手棋”。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王滿傳近日對中新社記者說,食品藥品是關乎身體健康的特殊商品,其簡政放權不同於一般領域。食藥監總局考慮到承接能力的問題,採取逐級下放的方式,力度大且很謹慎。
  2013年3月,食藥監總局印發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三定”方案),確定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根據職能,國家食藥總局內設17個機構。原食品安全監管司“由一變三”,其中,一司、二司分別負責生產環節、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分析和建議;三司負責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
  此次機構改革,國家食藥監總局對部分職能進行取消和下放。將藥品生產行政許可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藥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與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分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同時,取消執業藥師的繼續教育管理職責,改由中國執業藥師協會承擔。將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藥品再註冊以及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行政許可,國產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行政許可,藥品委托生產行政許可,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下放至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三定”方案中明確,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由農業部門監管,之後的環節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管。王滿傳認為,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由從前的5個監管部門減少到國家食藥監總局和農業部兩個部門,監管環節減少了,監管的空隙、盲區少了。之前職能難劃清、責任難落實的情況得到有效改善,有利於明確責任、劃清邊界,實現對食品的全程無縫監管。
  近幾年,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放鬆監管,反而是給監管提出更重的任務和更高的要求。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表示,當簡政放權減少了靜態的事前審批時,事中和事後的動態監管就要跟上,特別是加強針對食品藥品風險流動性的跨區域監督執法,否則就會出現管理空白地帶。
  8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和下放87項“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10月1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將正式施行,這標志著中國加強對企業的事中事後監管又進一步。
  “中國正處於進一步深化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時期,‘放’和‘管’是兩個輪子,只有同時運轉起來,行政體制改革才能順利推進,市場活力才能被激發。”胡穎廉說,具體到食品藥品領域,既要加快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和社會自發活力;又要嚴懲各類違法行為,變靜態的“一次性監管”為動態的全流程風險管理。只有全面科學地理解簡政放權,才能提高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完)  (原標題:學者談食藥監總局簡政放權:力度大且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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