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市紀委常委會26日決定,對時任南便鄉黨委書記關元國、鄉長馬根雨因揮霍浪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在2003年至2004年間,時任南宮市南便鄉黨委書記和鄉長從本鄉一家門市打欠條賒煙酒。所有欠條數額累計87952元,其中認定屬於公務消費的欠賬72514元。(1月27日新華網)
  10年的時間,鄉政府換了三屆領導,煙酒門市經營者始終追債無果,不過經過媒體的報道後,相信這筆欠款肯定能在近期內如數還清,早知道新聞媒體能夠對要賬起到這麼好的效果,何必要等上10年呢!我們的新聞媒體部門是不是發現了一個巨大的商機呢?完全可以成立一個“要賬公司“了。
  當然,讓新聞媒體擔負起“要賬“的責任,實在是太勉強了,也實在是屬於下策中的下策,為什麼人們之間基本的誠信,相互之間的感情比不上撕破臉帶給的收益大呢?這個世界讓人有點不知所措了,也有點瘋狂了。
  鄉黨委書記、鄉長作為政府人員,打白條、賒賬不僅是個人的行為,而且他們消費的大部分去向也被紀委認定為公務消費,那麼更應該是屬於政府賒賬。一家鄉鎮的煙酒門市,屬於小本經營,也當然不願意讓人賒賬,那麼能夠打欠條,靠的就是對政府基本的信任,但是南便鄉政府的做法似乎沒有做到呼應。
  政府的賒賬行為,可謂司空見慣,鄉鎮政府由於地域狹小,資源有限,轄區內只有為數不多的門市可供政府作為辦公採購、來訪招待用地,於是便作為政府指定地點,互相合作,而且絕大多數的政府部門都能做到半年或一年的時間內將賒欠金額如數結清。門市店和鄉鎮政府也都彼此熟悉,無論從私人關係還是從政府的信用來看,記賬賒欠都是水到渠成,沒有任何異議,但是長期賒欠、欠錢不還的做法對政府部門來說確實有點不應該也不能讓人接受。
  首先,10年間換了三屆政府,如果每屆政府都有問題遺留,該怎麼辦?每次政府換屆時,作為上任領導,有責任將自己工作期間的遺留問題,處理完善,確保不給後任留下爛攤子,即便是留下了債務問題,也應該做好年度性的預算,由人大審查並做好實施計劃。作為現任領導,如果存在上任留下的一些難處理的問題,也應該想方設法來解決,而不是相互推諉,搪塞說是上任的問題,本屆政府不管。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政府還有什麼存在的理由,換一屆,消一次帳,人心就逐漸消沒了。
  其次,政府的賒欠不僅是公務支出,更是預支政府的公信力。政府靠澄清吏治,厲行清廉政治,以此攏聚人氣,靠“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來收穫擁戴,人民相信政府,便能夠接受政府的賒欠,但是相信也有一部分門市不願意作為政府的採購或接待定點,怕有賒欠多年的情況發生,只是受懼於強壓下“威脅”,怕以後政府給小鞋穿。這種性質嚴重的行為勢必要影響政府的形象,會逐漸被看為是土豪惡霸,人人敢怒不敢言,那麼政府還有什麼威望可言,還有什麼公信力讓人信服。
  最後,政府的信用要逐漸建立起來,不能再有流失。政府欠錢不還,誰還借錢給政府;政府不為人民謀利,誰還要支持政府。要建立政府的誠信,需要靠幾代人不懈的努力,不能如此輕易的就被一些人所敗壞。要逐步建立人民群眾和政府之間暢通的溝通渠道,平等對話,不能搞強權霸權。政府可以向老百姓賒欠,但是也得有借有還,老百姓的借,顯示出政府的誠信,政府的還,就更增加了老百姓的信任,公信力便建立起來了。
  有一副對聯看起來很有意思,上聯:你來賒賬我為難,我去要賬你心煩。下聯:不如不賒不去要,我不為難你不煩。我們的政府也可以很好的來借鑒這幅對聯,畢竟少一份麻煩,就多一份空間。能夠償還的時候就要償還,不能償還就乾脆不要賒欠,政府的信用建立起來不易,得珍惜。
  文/許保華  (原標題:政府的信用還夠書記賒幾回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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