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賴立近日,包括北京大學等各大有資格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紛紛發佈了2014年高水平新成屋運動員招生簡章,新一輪體育特長生進入高校的競爭即將開始。
  在千軍萬馬過高考獨木橋時,難免有人鋌租房子而走險。對於僅把體育特長當做加分籌碼、鮮有專業競技任務的另一群“體育特長生”而言,“體育尖子生”的頭銜既成為他們在高考中“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優勢,又成為讓他們近年來被“造假”、“替考”等醜聞纏身的名號。
  現狀體育加分淪為某些人手G2000中特權
  就在本月中旬,四川大學校長謝和平在第11屆全國博士生學術年巴里島會作報告時透露,2012年四川大學擬錄取的幾名高水平運動員被髮現其一級運動員證書作假,取消其錄取資格。
  2009年底和2010年初,上海和廈門國際馬拉松比賽接連出現因要“騙取高考加分”而集體作弊的醜聞。2009年,還有媒體報道,浙江省紹興一中提出航模高考加分申請的19名考生中,有13名是當地各級領導幹部的子女,其餘6名是教師子咖啡弄弟。一時間,“體育高考加分淪為某些人手中特權”等說法甚囂塵上。
  “近年來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在執行中出現了一些問題,特別是為獲取加分資格或身份而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教育部學生司相關人士表示。體育加分的霧霾已經讓部分高校對此缺失信任。今年6月,清華大學不承認四川“二級運動員”高考加分一事轟動一時。
  改革統測項目限定最多“8+2”項
  2010年11月,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對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進行了調整,從2014年起考生將面臨變化:對於仍保留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的省(區、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測試項目限定在中學普及程度高、鍛煉效果好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各有關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還可根據本地中學生體育活動開展情況,在上述運動項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過兩個強身健體項目,報教育部備案同意後向社會公佈。
  教育部學生司向記者提供的數據顯示,調整後,有24個省份保留體育特長生加分,但將對申請體育特長生加分的考生組織統一測試,統測項目限定最多“8+2”項。其中,11個省份不再自定運動項目。通過規範清理,由省統測的運動項目由原70項調減至16項。
  除了將加分項目限為8項,廣東省還將加分分值從20分降到本科加5分、專科加10分。其中,備受爭議的定向運動就在取消之列。
  連線湖南
  我省體育加分項目分值普降5分
  本報訊(記者 徐媛)湖南省教育廳即將調整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其中就包括備受關註的各體育加分項目,我省將進一步規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重新認定具有加分和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賽事。
  據悉,此次加分政策從2013年秋季進入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適用。我省將取消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加分,改為同等條件下,由學校優先錄取。各體育加分項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也就是說高中應屆畢業生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全國性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8名者或集體項目前8名的主力隊員,加10分;參加省級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6名者或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加5分。
  同時,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更為嚴格。具有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是:年齡不超過22周歲;具有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的高中畢業生,參加省級(含)以上比賽獲個人項目前3名或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或具有一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的高中同等學歷者,近三年內參加全國(國際)比賽獲個人項目前8名或集體項目前8名的主力隊員。
  2014年起,具有加分和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全國體育賽事,是指由教育部舉辦或國家體育總局舉辦或兩家聯合舉辦的、覆蓋全國各省(市、區),且由各省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或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組隊參賽的賽事,其下屬司局或事業單位舉辦的運動會不具有此類資格。
  2013年秋季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具有加分和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省級體育比賽限定為省級綜合性運動會,其他省級體育比賽獲獎均不具有相關資格。
  體教分離和應試教育成亂象根源
  在北京師範大學體育與運動學院院長毛振明看來,只要高考還是應試教育,去功利化就很難實現。
  “只要涉及高考加分,任何項目都可能成為亂象重災區,因為對學生來說,5分之差可能就是二本和一本的差距,更可能是將來保送讀研、出國留學、找個好工作的差距。”他表示,正是應試教育的現狀讓很多家長選擇投機取巧,“雖然也有家長會選擇讓孩子誠實地面對人生,不屑用這些手段去競爭,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有這種覺悟”。
  “很多比賽就是為了讓學生加分而辦的,組織規範的問題太多了。”毛振明認為賽事組織缺乏品牌意識是癥結。而這正是體教分離的結果,“一些比賽為了吸引學生參加,發放證書不太規矩”,體育部門組織比賽時的漏洞往往成教育部門審核工作中難補的窟窿。
  時事辣評
  選才多樣化,功夫應在高考外
  羅曉星
  誠然,引導學生培養體育興趣、增加人才評定的多樣性等,都是體育加分設置的預期指向。然而現實卻南轅北轍,體育課早已陷入邊緣化的泥淖,公眾對學生體質的詬病則與日俱增,讓體特生為了加分而“奮鬥”,實際也將“唯分數論”的基調進一步坐實。而所謂的“弱勢補償論”——認為體育加分能彌補高招的制度缺陷,給予體特生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在“拼實力”逐漸演變成“拼爹”後,也實在站不住腳。
  或許這一政策的良好初衷猶在,但越來越多的“南郭處士”將其作為終南捷徑也是不爭的事實。正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筆者以為,若已決心治亂,就該來個利落的“一刀切”,而不是給它判個“8+2”的緩刑。如果“三模三電”能加分,搭樂高積木為什麼不能?體育加分本就是沒有標準的標準,天生就有監管難以到位的硬傷。無論是保留八個普及度高的項目,還是預留兩項浮動指標,實際都給利益鏈條的腐敗輸送預留了空間。不做制度性剔除,始終有礙公平。
  說到底,高考不能作為包括體育在內的特定領域發展的導向,文化考試的成績,就不宜與特長加分疊加。增加人才選拔的多樣性,功夫更該在高考之外。加大放權於高校的力度、完善自主招生制度、優化特長生招錄配額、扶持藝體類院校的建設發展等,都是題中之義。教育、體育等相關職能部門,則應合力凈化特長生的競爭環境,一是為真正有熱情、有特長的學生打造少而精的競爭平臺,二是為高校自主開展特長生的考察、招錄工作提供權威參考。
  網友微評
  @秦時明月之千山萬水:據我所知,很多國家二級運動員都是花錢辦的證。所以體育加分問題應該從這個根源抓起。
  @百無是處cc:加分制度是一種捷徑,很容易被有權力的人利用。
  @呦呦悠悠1:我覺得還是運動員考級制度的規範化問題,源頭規範了,後頭想弄虛作假就難了。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據《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給特長生加分 別給公平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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